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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三的晚自习到十点钟才结束,回到宿舍时,成向晚已经收到了好几条来自阚知时的消息。
他把手机带进了卫生间,洗澡的时候抽空回复。
室友见状笑他:“和二班班长和好了?”
“没有。”成向晚轻挑眉梢,“认识了一个新朋友。”
室友八卦:“谁啊?”窈王
成向晚:“阚知时。你听说过吗?”
室友的表情变得很复杂。
成向晚皱眉:“怎么了?他有男朋友……或者女朋友?”
“不是。”室友拍了拍床,“问题是他才初二啊!”
成向晚傻住了。
真的假的?初二能长这么高?他有一米七六,比他还要高怎么也得一米八往上了。
现在的小孩吃什么长这么高,讲不讲道理啊。
室友:“秦序你知道吧?就是低我们一届的那个混血儿。阚知时是他弟,甚至还没有分化。”
室友捶胸顿足:“成向晚,罪过啊!”
成向晚有些头昏,他在操场上看见阚知时时没有多加思考,因为他从未见过如此符合他审美的人。
如今回忆起来,当时凑在阚知时周围的同学的确年龄比较小。
何况,以阚知时的长相,一定会是学校的风云人物,如果是高中部的,他不可能没有听说过。
操,真的是罪过。他再心动,也不可能找初二的小屁孩谈恋爱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