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弯腰将滚落一地的水果一一捡回篮子里,我劝哄着她道:“别生气别生气,他已经走了。不想吃水果,吃我给你买的煎饼果子吧,那个好吃。”
她紧紧攥着手下的被子,眼珠因愤怒微微突出,显得一双眼大到有些可怖。
“他就是个扫把星!吸人血的臭虫!恩将仇报的白眼狼!”
果篮放在地上,我坐到床边,充当完美听众,听她极尽所能地用一切恶毒的词汇咒骂盛珉鸥,没有插话。
我从不知道她这样会骂人,骂得还都不重样。看来这些年没少骂,都已经是熟练工了。
护工在我妈声嘶力竭的诅咒中露出不及掩饰的震惊神色,她以后怕都不会再说林老师是她遇见过的最有气质的临终病人了,这会儿的林老师实在没啥气质可言。
回去的路上,公交上仍然没什么人。我怀里抱着一篮水果,骗我妈说要拿去扔了,其实是要拿回家自己吃。
这一篮少说几百块,扔了多可惜。
望着窗外飞速划过的风景,我的思绪不禁飘荡开来,从我妈飘到未来,又逐渐落到今日久别重逢的那个男人身上。
盛珉鸥被我家收养时才三岁,收养原因不外乎那一个——我父母生不出。
但就和许多生育困难的家庭一样,好不容易思想准备做足,决心领养一个别人的孩子回来养了,偏偏自己就能生了。
还没来得及给盛明鸥改名字,户口手续才刚办妥,我妈就检查出来怀了孕。
当时她就想退养,但我爸不同意。他心疼盛明鸥,不忍对方小小年纪受二次伤害,并且固执地认为,是盛珉鸥这个送子童子的到来才让老陆家得以开枝散叶,若不好好待人家,就要遭逢不幸。
我妈虽然不是老师,但也在小学做了那么多年财务,同事邻居见了都要客气地叫声“林老师”,多年深受现代科学教育熏陶,根本不信我爸那套封建迷信理论,两人吵得不可开交,差点还闹了离婚。
可说到底两人感情并没有问题,只是彼此少节台阶下而已。眼看无法收场,这其中也不知两人是怎么沟通的,反正最后我妈退了一步,将盛珉鸥留了下来。
但也就此,他成了一个多余的人。
与其说他是我们家的一份子,不如说他是个寄人篱下的暂住客。我爸还好,我妈态度尤其明显,根本没把他当儿子,至多只是一团有名有姓的空气。
小时候不懂事,我还曾为了母亲无限偏宠于自己洋洋得意,拿她只给我买的蛋糕玩具在盛明鸥面前耀武扬威,问他想不想要。
盛珉鸥总会面无表情看着我,墨黑的瞳仁格外深格外冷。看到我怂,自己献上“孝敬”,他又会毫不犹豫告诉我他并不喜欢,然后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。
长大了才觉察那会儿自己多傻比,盛珉鸥看我,必定也跟看傻子差不多。
他讨厌我,我感觉得到。
一个出生在市井胡同里的小子,在邻居方老爷子家读了一本泛黄的满语古书,谁知却意外得到神眼传承。古玩江湖三教九流、勾心斗角;罗旭却凭一双慧眼,辨假识真,鉴宝通天。不仅赢得家财万贯,还赢得邻家校花的一见倾心,纵横都市,财色双收!......
《孤岛》作者:刹那芳颜,已完结。女装癖渣攻X自闭忠犬后期黑化受1v1慢热(我个人觉得是幽暗甜蜜文。我偏好性格奇怪的受大家都懂得--)攻:孟蝶受:韩…...
江风自小父母双亡,双亲死于洪荒万族手中。为报父母血仇,江风梦想考上战争学院以便能够上阵斩杀万族立功雪仇,奈何因为血脉资质太过平庸无法达到战争学院的录取线。终于,在距离高等学院考核只剩下不到一月时间时,江风因为遭受意外袭击被动觉醒血脉,从此扶摇直上。问鼎洪荒,逐......鹿万界,以万族之血扬我人族之魂,以万族之骨铸我人族霸业,放眼洪荒万界皆为我人族领土,万族之王皆需朝拜,我乃万族共主,万王之王!【展开】【收起】...
结婚五年,傅城对姜可可的态度依旧不冷不热,就连他们的儿子也不喜欢她时,姜可可才终于明白原来强扭的瓜,真的不甜。可就在她决定放手离开时,这一大一小却又拉住了她。傅城:老婆,我错了。傅昂:妈咪,我会改的。......
一个穿越异界,依靠熟练度能力,不断肝经验变强的故事。...
带着一空间杂货穿越到唐朝,从此肩负起养家糊口发财致富统一地球的重任。 【本文主要以剧情为主,感情为辅。】 【这就是一个主角改变世界的故事,清晨五点去上朝,高领毛衣配长袍,总之各种元素乱入,想看纯正古代文可以绕道。】 【文中地点人物多有杜撰,请勿考据。】 【我是历史渣,开这个坑,必定是要一边学习一边码字滴,如有纰漏,还请大家多多包涵,实在包涵不了的,指点的时候也请温柔滴,报纸的玻璃心一戳就碎。】 【关于豆腐的发明,虽然有刘安献豆腐的传说,但是目前并没有豆腐存在于唐代的证明,唐诗唐小说史料统统没有,所以这个东西在唐代至少应该是不普遍的,尤其是在初唐。】 【在贞观年间,科举制度还很不发达,和大家印象中的很不一样,所以请不要再执着于考功名防身啦。】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