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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晖,今年35岁,人长得一般,工作一般,收入一般,一切都是普普通通,唯一让他感到自豪和高兴的,就是他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,老婆不算漂亮,也有一些公主病,不过还是算比较贤惠。有个可爱的女儿,六岁多,正是最可爱的时候。双方父母双全,身体也都还不错。
读书时,余晖喜欢动漫,电玩和网络小说,也曾经幻想过自己一朝奇遇,一鸣惊人,成为拯救世界的超级英雄,不过当他踏入社会后,便被现实的社会给打败了,老老实实的上班,赚钱,养家糊口,只能算是千千万万普通人中的一个。
他唯一的爱好就是在周末的时候抽空逛一逛古玩艺术品市场,大多数的时候只是看,毕竟他对古玩什么的一窍不通。不过在极少数的时候也会出手买一点东西,买的东西绝对不贵,一般不会超过50块。
这天,他趁女儿上兴趣班,老婆陪着女儿时,余晖又到古玩市场闲逛去了,反正古玩市场离女儿的培训班不远。
在古玩市场逛了一大圈,没发现什么值得买的东西,再者女儿的兴趣班也快下课,于是余晖便准备离开古玩市场,当他来到古玩市场入口时,他看到了一个新摆的地摊,这个地摊上没有摆放所谓的古玩艺术品,而是摆放了不少水晶晶簇,看样子似乎是从一个水晶洞里敲下来的。
水晶这玩意,首先比较常见,而且价格相差也大,像地摊上摆的这些水晶,透明度一般,体积也不大,断口处也是参差不齐的,价格不会太高。
余晖看了看时间,离女儿下课还有一点时间,回去在教室外坐着也是坐着,也没啥事儿干,还不如看看这些水晶簇,觉得可以就买一根回去,反正女儿也没见过,哄哄孩子也好。
蹲在地摊前,余晖开始把水晶簇挨个拿在手上看,每拿起一个,地摊老板就报出一个价格,品相稍好的两三百,品相稍差一点的一两百,就没有一块低于五十的。
早知道余晖逛古玩市场有个规矩,就是只买五十块以下的东西,多一分他都不会掏钱,眼见地摊上所有的水晶簇老板都报了价,最低也要八十块,余晖无奈的叹了叹气,看来自己今天是买不成东西了。
就在他站起身来就想要离开时,地摊老板把他叫住了:
“这位老板,您也在我的摊子上看了有一会儿了,每块水晶的价格也都知道了,我看老板还是想要买块水晶回去的,可是为什么看到最后,老板还是不下手呢?是觉得我的水晶品相您看不上吗?”
“老板说哪里话,我来这里也就是闲逛,只是看老板摆的水晶蛮好看的,想要买回去给女儿玩玩,我女儿还小,这水晶又易碎,所以我要买也买不了那么大的,最好能小一点,价格也比较便宜,可你这儿的水晶没一块都大了点,也贵了点。”
“哦,原来老板是想买块漂亮一点的小水晶给小孩儿玩啊,早说啊,我摆出来的都算是品相还看得过去的水晶簇,不过我包里还有一些品相很差,不过却还算漂亮的废水晶,这些水晶便宜,统一价十块一个,老板要不选选?”
“哦,十块一个啊?那行,老板你就拿出来我看看!”
“稍等”地摊老板直接从椅子下掏出一个麻布口袋,听他提溜起来时口袋中传出的碰撞声,余晖觉得口袋里还有不少水晶,接着地摊老板抓着口袋底子就这么随便一倒,不少水晶碎块就滑落出来,余晖一看,这些水晶碎块确实够废的,整根的晶簇几乎没有。
顺手拿起路边的一根棍子,余晖在这堆水晶碎块里翻找起来,翻找了好几分钟,才勉强找到两根还算完整的晶簇,其中一根上有大量裂纹,看上去只要稍微一用力,就会裂开的样子,这样的晶簇小孩子玩太不安全了。
还有一根就好很多,可惜就是在晶簇内部,有一团黑色的东西,似乎是和水晶伴生的什么矿物质在水晶形成时沁进了水晶里,属于废晶,不过看上去还是漂亮的。
“老板,就这块吧,多少钱?”余晖拿起这块内部黑乎乎的水晶问道。
“老板,刚刚不是说了吗,这些废水晶一律十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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