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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说大受惊吓,当场差点跳得比兔子还高,要不是人生地不熟,他怕就要被这好意惹得夺门而逃了――“陆兄美意,小弟心领,这却是断然不可的!”
陆辞莞尔:“并不值什么钱,只想与你同乐,你若实在在意,不妨当做是暂借于你,待你高中,可是要还的。而且买都买了,我又用不着,难道还要挨家挨户退回去,给人添麻烦?”
朱说还是摇头,欲要再说,陆辞已将这些小玩意儿挨个展示了一下,唉声叹气道:“我今日去石洞居士家中观看时,竟连把像样的座椅都无。你要坐下读书,就得一直躬身,若定了骨形或是养成恶习,往后待人接物,又如何像样?再看这引光奴,是我见……”
经舌灿金莲的陆辞一通说下来,这里头竟没有一件不是生活的必需品。
加上陆母也在边上帮腔……朱说着实推辞不脱,只有羞赧地接受了下来,只无论如何都要打下借条才肯罢休。
陆辞笑眯眯地把借条收下。
要是自己以后运气不佳,没能考中,能收藏了这么一位名相的花押,也是挺不错的。
作者有话要说: 注释:
1.茶坊:宋人极爱喝茶,不过他们喝茶的方式有些不一样,是将茶叶研成末,再以开水冲之,“碾茶为末,注之以汤,以筅击拂”(点茶)。宋人点茶,对茶末质量、水质、火候、茶具都非常讲究。日本的茶道,就是宋朝时的传过去的。(《宋:现代的拂晓时辰》)
宋代城市中茶坊到处可见,《东京梦华录》说,汴京朱雀门外,“以南东西两教坊,余皆居民或茶坊,街心市井,至夜尤盛”。
2.花押:“押字,古人书名之草者,施于文记间,以自别识耳。”宋朝文人与友人通信,也爱用花押。这还是应用很广的个人凭信,签署公文,宰相签发文件,都必须要花押。(王安石还因为花押像一个“歹”字而受到同僚取笑)哪怕是不识字的百姓,也可以有花押,且不管是状纸,还是签订合约,都必须用花押。
3.引火娘:火柴。也叫发烛,已走入民间使用。《武林旧事》里的商品目录就有“……猫窝、猫鱼、卖猫儿、改猫犬、鸡食、鱼食、虫蚁食、诸般虫蚁、鱼儿活、虼蚪儿、促织儿、小螃蟹……虫蚁笼、促织盆、麻花子、荷叶、灯草、发烛……”据北宋陶?Y《清异录》的记述:“夜中有急,苦于作灯之缓。有智者批杉条,染硫磺,置之待用,一与火遇,得焰穗然。既神之,呼‘引光奴’。今遂有货者,易名‘火寸’。”
不过需要注意的是,引火娘是不能自己发火的(跟现代火柴不同),只能做为引火用。
4.奁产即为嫁妆。宋朝女性是可以自由支配自己嫁妆的,哪怕改嫁了,也可以全部带走(也只有宋朝的时候可以这么做,元明清都不可以改嫁后还带走自己的奁产,而是会被前夫没收。)
丈夫如果索要妻子的奁产,往往会被当时的风俗所鄙视。
宋朝女子也有财产继承权“在法:父母已亡,儿女分产,女合得男之半”,也就是如果父母都已亡故,女儿得到的那部分遗产应该是儿子得到的一半。如果不分给女儿,还能去打官司(宋朝也有过因为这类财产纠纷打官司的例子)。
5.改嫁:宋朝女子改嫁十分常见,并不受歧视,还受到法律保护。皇帝的妃子也有改嫁的,如宋光宗有个姓张的贵妃就“出嫁于民间”。宋仁宗皇后曹氏也是改嫁女,原嫁与李家,但新婚之夜丈夫逃婚,“曹氏复归,后曹氏选纳为后,慈圣光献是也”有钱的寡妇更是香饽饽(因为嫁妆丰厚),最夸张的一起发生在真宗朝咸平五年,那是两位当朝宰相(向敏中和张齐贤),为争娶一位姓柴的寡妇打起了官司(这位柴寡妇特别有钱),最后因为闹得太难看,都被罢官了……
范仲淹对再嫁女还会资助:他所订立的《义庄规矩》规定:“嫁女支钱三十贯,再嫁二十贯;娶妇支钱二十贯,再娶不支。”
6.范仲淹的身世出自野史,不过按照我的逻辑推论(脑补),他在做官之后,就立刻将母亲单独接走并且恢复范姓,从这做法来看,只怕关系的确好不起来……
第五章
陆母早年是受过苦日子的,因此哪怕陆辞有不少进项,她也改不了在自己的事情上节俭,只对独子大方的老习惯。
陆辞交给她留作家用的那些银钱,她虽是收下了,却一直攒着,未曾动用过一分一文。
家中所耗,尽是从她挂靠在牙人处接下的琐碎活计的报酬里出的。
在她看来,辞儿是一片孝心,可那些个进项看着多,却不知能持续多久,到底不比自己劳作所得要来得稳定。
况且辞儿日后要参加科考,日常笔墨纸砚的损耗加上去别处赶考的旅费,定然不是个小数目,怎能大手大脚,随意挥霍呢?
陆辞再能言善道,也说不服这份慈母之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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